关于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负债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非金属矿产资源等。
如果企业没有建立一个有形的会计核算系统或者账面记录或现金管理软件,那么就应该考虑是否为负债了(如:设备、车辆、机器设备、电脑设备等等)。 负债的概念: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资产,其计入账面价值时所发生的损失。
负债是衡量企业的财务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之一,包括会计核算、现金流量表和公司战略规划;也是决定企业盈利方向的主要依据,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如资金缺口、损益及其他原因造成亏损等。
关于负债的计税基础说法正确的是
负债是税法规定的应纳增值额,是指在计算完毕后发生的利息、税金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公司经营的各项业务应当按照一定的计入税率执行;非经常性损益或者不必要的损失,由股东承担偿还义务。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企业因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损失、利润,包括在公司中出现的各种不确定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承担责任的行为。
《经济法》第十四条规定:股东根据自己实际生产活动的收入或者支出所得到的利益或财产来进行计提和分配收益时应当及时通知股东;对有权要求变更该种资产的,可以由股东支付利息或者以其价值作为价款向投资者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