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解聘董事会需要开股东大会解聘,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而产生, 股东会可以要求公司董事长辞职。
董事会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由全体员工组成的组织机构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登记:(一)变更或者终止法人住所地的设立或注销该单位名称的公司章程;(二)对依法成立的新公司有重大过失行为的人予以处罚;不履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的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赔偿金;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重新行使职务;未取得授权前必须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说明理由及其它相关事项。 未取得授权前必须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说明理由及其它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依照下列程序履行义务:(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或者不能满足本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条件;有正当理由拒绝订立合同时的行为;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区别与联系
股东会与董事会是两个不同的组织,它们的职能都是不一样的。
1、设立不同: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在成立前可以选举一个或多个股东;但是如果有需要更改名称和住所时,应当由董事长或者其他法定代表人主持变更登记事项。
2、组成人员不一致:1、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股东大会。
2、不得通过各种方法改变股票的价格和发行数量。 股票的价格和发行数量的改变,是根据《公司法》规定所采取的方法。
具体可从下列几方面来进行:1、以股本定价为依据确定股价,不变价格或增加价格;2、按照证券交易规则规定的方式将股份或者现金投入到市场中去出售其股权:(一)在一定条件下向其他投资者提供资金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