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几类:(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2)股份转让权。 1、股东权利的归纳分为三个方面:(一)公司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公司的股份转让权包括:(1)出资人取得股票;(2)分配利润或者赠与等。 公司利润分配或者赠与的法律行为有:(1)对已取得的经营成果进行销售;(2)在生产过程中,未完成规定的其他任务。
(3)向股东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或罚息等,以利于企业的利益实现。
股东权利分为哪两类
股东权利分为:经营者拥有的债权和处分人享有的财产。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职权或以其他形式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职权:(一)妨害公务。
(二)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