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是指由股东以其名义设立、管理或使用股份来进行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
1、企业主体: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资格。
2、股权结构特征:股东必须持有公司的全部财产;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变更或者更改其所有权,否则会导致上市公司无法正常生产经营。 上市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变更或者更改其所有权。
《公司法》第3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下列条件进行经营:(一)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
公司是企业的核心,在市场竞争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1、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有:1、董事长:股东人数为5人。
2、法定董事员数占公司的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含)3、5个;4、总裁:CEO。 总裁,又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
总裁是企业的核心部门之一或核心业务团队成员之一的高级经理人(CEO)兼任企业的最高决策者;通常被称为“首席执行官”、“副总监”。
由董事会和行政机构组成的全权领导层负责公司的各项事务及日常管理工作的职务。
文章结构清晰,条理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