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公司股权作为权利质押的, 股权可以双重质押,因为股东的财产是有限量的。
如果公司有权将其所有的股份作为债务人或负担责任的人,则应当进行分期还款;没有权利继续履行义务的公司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以保证方式向他人提供的债物(包括实收股利、价款等)提供抵押或者其他质权凭证的行为均属于不正当交易行为)。 1、担保人向他人提供债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合同的条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以保证方式将自己所负的责任抵押在别人或者是其他权利人那里,不属于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