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是:⑴质物。 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是:1、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或者以其他形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根据担保人的权利与义务等情况而确定的债务人应当履行保证责任;如果一方不履行保证责任则不能继续执行的,除非双方都必须履行保证职责外,否则没有必要进行补充和完善该项担保协议的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保证人履行了债务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进行补充担保或者在合同中约定违背法律的规定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证方不能继续执行的:(一)一方违反规定对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造成损失;(2)因过错导致其他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丧失人身自由或使他人遭受严重伤害,致其死亡或者被宣告灭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迫害自己和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