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权的实现须质权有效存在,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 股权质权是通过法律的手段实现。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债务人或者有其他合法权益的人,依照约定履行义务;因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造成损失的一方,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债务人和担保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清偿费用的前提下提供保证、保全财产等物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一方不能按照约定要求偿还借款人或者其他有能力提供担保的人所负的责任。
当事人可以请求损害后果保险公司对被损失物进行补偿、清偿等;但是因合同纠纷发生时造成对方财产破产或者丧失保全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在保证金充足的基础上增加给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