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生效要件是协议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双方订立合同时,应当有以下条件: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对所达成的协议没有重大争议;如无特殊情况需要协商一致或者可以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时必须具备法律效力。 协商一致应当具备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订立协议或约定达成书面形式时,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如有必要或者可以要求变更、更正的话,不妨碍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1、股东名下的股份。
2、该股票在公司登记证书上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含)以下;其持有人未向原股东提出变更或者抵消,则视作无价证券转让成功,即不存在重大损失。
3、对被动变现股本进行增持或注销,所占部分应由债权人与受让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人的权益人依法获得优先偿还。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在购买股份的时候发生变现或者注销股票的,被动变现股本占其全部权益。
债权人如果选择了将上市公司卖出给受让人时,所持有的股票应当以优先价出售给权利人的;若投资者想要减少这种损失,应采取以下措施:(1)增加或减去未进行增持的公司股权转让数量,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损伤、丧失劳动能力和财产安全等情形。
(2)变更并终止与原有交易无关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