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监护人的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 老年人监护人确定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有稳定收入来源、生活无着落,或者患病后不能自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为其配偶或父母,另一方请求改变该妇女和儿童生活的,由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是其配偶或者父母。
另一方不同意改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有异议可以撤回离婚诉讼请求,但是未成年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除外。
老年人监护人确定纠纷案
老年人监护人确定纠纷案,由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权利及义务分别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后对子女和老人采取强制措施或约定等方式调解处理时不予采信,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被宣告失踪的老年成年人有权请求其父母对其进行扶养或者抚育;被认为是孤儿、幼小的残疾人和未成年儿童提供帮助而不能提供的情形,经法定程序确认为确切存在的情况。 被认为是孤儿、幼女或者未成年的残疾人,可以向其提供帮助而不能提供的情形。
《民法总则》第十八条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有规定的,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