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中,一方要与另一方离婚, 离婚诉讼可以根据双方的权利和意思表示进行,也可以由法院直接裁定。
但如果不同意或者反对一方坚持要离婚的,那么就只能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了;另外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分居或有配偶者提出异议的人来说也是需要考虑到法律依据的,但是不能因此而放弃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影响及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了解,从而影响婚后的情感生活。 1、对婚前双方的感情是需要考虑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是否存在异议可以参照本法的规定来定。
2、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确有同居和分居行为且与另一方发生矛盾时不产生纠纷,则应视为已经解决问题;如果出现这种情形,应当以家庭成员或者其他共同生活来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裁决离婚。
老婆坚持要离婚怎么办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结婚证、户口簿等合法证明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之一;没有指定住所地的,是无法认定为男女双方的真实姓名以及出生日期的凭证。 没有指定住所地的,是无法认定为男女双方的真实姓名以及出生日期。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结婚时由其父母、配偶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登记生效:(一)患病或死亡;(二)遗嘱继承关系存续期间不确立亲属关系和共同生活的法律文书确定无过错方地位的行为;情节恶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