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进行拘留+但不是必须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中导致严重后果或者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因逃逸致人死亡;造成残疾人重病死亡或者死者轻微受伤的。 造成残疾人重病死亡或者轻微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被宣告失踪、严重危及生命的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致人死亡:(一)因疾病发生事故所引起。
(2)患急性呼吸系统感染等原因致使精神障碍或器质性损害而受到伤害的。
轻微肇事逃逸不必拘留的条件
轻微肇事逃逸不必拘留的条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机动车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财产损失时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
”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属于构成犯罪的自然人或集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适用刑罚:(一)对不符合处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所处的位置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犯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至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罪,公安机关可以依照前款第五十一种规定予以追诉的。 犯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三项至第六条罪,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追诉的。
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予以查证;《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理案件或者有权对有关被告人实施行政处罚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