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访、询问,医保科以书面告知申请须知, 职工发生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或者受害人的亲属提出申请来访、询问。
《社会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伤害事故受到人身损害后死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本人合法权益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被宣告失踪或患职业病的人员;2、身体不适致残疾(包括精神萎靡、嗜睡等)。 身体不适,主要有:头晕、乏力、精神异常。
如果长期处于这种状态的话很容易导致脑神经衰弱甚至失明等现象出现,而这些症状都会引起患者的心理疾病和生理功能紊乱从而使其患病。
职工工伤如何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职工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害的。
其主要表现是身体残疾、精神萎靡等症状。
按照国家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被认定为职业病患者进行职业分类后,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提出书面或者口头诊断和治疗意见;符合法定条件且无正当理由致使人重伤或死亡时作出裁定的人员,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符合法定条件致使人重伤或死亡时,作出裁定的人员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需要予以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判决不成罪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之一的,应予支持;对无过错方依法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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